京杭大運河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是流動的文化,必須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如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要求我們更好發揮法治在保護、傳承和利用大運河文化遺產中的作用,通過制定和完善地方立法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以良法保護大運河文化遺產,弘揚地域特色文化,促進大運河文化傳承,推動大運河沿線高質量發展。
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涉及多個行政區域,關聯幾乎所有行政管理領域,涉及文化、生態、經濟、社會、城市等諸多方面。保護好流動的大運河文化,需要對有關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地方立法進行科學規劃,加強頂層設計,堅持系統思維,梳理各地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立法現狀,吸收借鑒其他國家運河城市在運河立法保護和依法治理方面的有益經驗,明確立法基本思路,從整體上協調完善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相關地方立法。
文化、生態、經濟建設一體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涉及文化、生態、經濟等方面,要堅持以經濟為基、文化為魂、生態為要。實現相關區域文化、生態、經濟協調發展,是建設大運河文化帶的重要目標。修改后的立法法準許設區的市制定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可以以此為契機,在加強省級層面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立法調研、規劃統籌工作的基礎上,實現大運河沿線設區的市立法和省級立法同時、有序推進。充分運用立法法修改后更加充實的地方立法權,協調好大運河文化傳承、生態景觀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把關于這三方面工作的地方立法做好做細做實,進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著重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和生態環境修復,弘揚文化價值,推進運河沿線環境建設。同時,尋找文化價值發掘與地方經濟發展的結合點,發展生態經濟、綠色經濟,夯實沿線地區保護大運河生態、弘揚大運河文化的經濟基礎,努力把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成為富有魅力的高品位文化長廊、高顏值生態長廊、高效益經濟長廊。
水、岸、城建設一體推進。水是大運河的根本,岸是大運河的經絡,城是大運河的明珠。可以結合大運河沿線各地的特點和優勢,采用水、岸、城建設一體推進的思路,抓住重點進行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立法。一是凈化運河水質。加強運河水域動態監測和科學管理,確保大運河水環境質量達標、航道暢通、水利功能完備。二是保護運河河岸。強化大運河的岸線管理,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加強河岸生態修復,確保沿線兩岸的生態景觀與清潔暢通的運河水環境協調一致。三是增強運河沿線城市活力。大運河沿線文物保護單位多,歷史街區多,歷史文化名城也多。大運河豐富的物質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運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作用。應處理好文化遺產保護與運河城市發展的關系,將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創新融入運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豐富運河城市文化內涵,使大運河成為激發運河城市發展活力的新要素新動能,實現運河城市發展與大運河文化繁榮共同推進。
保護、傳承、利用一體推進。建設好大運河文化帶,保護是基礎,傳承是核心,利用是關鍵。在大運河申遺過程中,江蘇無錫、浙江寧波等運河沿岸城市陸續制定了大運河遺產保護辦法。2014年大運河申遺成功后,大運河遺產保護地方立法進入新階段。比如,2016年通過的《揚州市河道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大運河揚州段列入世界遺產保護范圍的河道,進行河道或航道整治應當符合大運河世界遺產的保護要求。2017年通過的《淮安市文物保護條例》設置了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核心區、緩沖區建設的限制性內容,實行建設項目遺產影響評價制度。目前,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地方立法主要針對大運河遺產保護。今后,還應注重發揮立法對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全面保障和引領功能,推動大運河文化傳承創新,讓大運河建設為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為此,應進一步拓寬立法思路,從文化遺產保護立法擴展為文化遺產綜合管理立法,激勵對文化遺產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形成完備的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的地方法律制度。
(作者為江蘇省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