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屆十次全會提出要“在率先建設秩序優良、活力彰顯的現代化上走在前列”。作為良法善治的現代化法治,對于實現秩序優良、活力彰顯的社會治理格局無疑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礎性、保障性作用。全面深入推進法治江蘇建設、尤其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是率先建設秩序優良、活力彰顯的現代化重要基石。
全面提升法治促進江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效能。法治是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是率先建設秩序優良、活力彰顯的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法治對于增強社會治理效能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新階段中國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深入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江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必須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作用,更加全面系統提升法治促進江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效能,真正使法治成為江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
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石是推動江蘇法治政府建設邁向縱深。全面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重要基石是推進社會治理的法治化,重要任務是推動江蘇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為“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創造公正有序的法治環境、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點任務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構建現代化的法治政府。邁向新征程,江蘇必須要堅持依法行政,推進嚴格執法,重點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等突出問題;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盡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要積極推行清單制度,公開審批流程,提高審批透明度;要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要將營商環境建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全面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工作重心是推動基層政府法治建設,構建現代化的基層法治政府。要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轉移,確保行政執法公正高效權威,切實發揮好法治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效能;不斷提高基層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各項工作;把法治作為基層政府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實現政府各項工作法治化;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更好把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
開啟新征程,江蘇社會治理處在新的發展階段。法治江蘇建設要主動適應新變化新挑戰新機遇,繼續深入全面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向基層推進,全面助力社會治理現代化,為法治江蘇建設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重要基石和保障,率先建設秩序優良、活力彰顯的現代化。
(作者為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