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印發了《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從規范市場秩序、壓實平臺責任、嚴格內容監管、強化行業管理、加強教育培訓、完善制度保障、加強輿論宣傳七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這是深化社會治理、完善社會主義文化市場法治、推進文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舉措。
加強文化法治,保障文娛市場健康發展
文娛圈中的“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等行為,已經觸及法律底線,國家稅法、刑法、公司法高懸在上,何以藝人明星和一些企業敢公然為之,并讓一些違法行為成為行業潛規則?再如,“粉絲經濟”的發展,“偶像養成”過度染指未成年人,“飯圈”拉踩引戰、攀比炫富、人肉搜索、刷榜控評等行為,是否涉嫌違法?互聯網公共領域的文化治理有無法律可依,執法有沒有到位?再者,以往輿論和公眾關注的多為陰陽合同的乙方——明星,而制造陰陽合同、偷漏稅的“甲方爸爸”的法律責任卻很容易被忽視,這也是造成違法主體逃避責任和文娛圈違法現象久治不愈的原因。加強文化法治,不能因明星藝人知名度高就手軟,不能因明星藝人背后有強大的資本勢力就不敢作為,不能因文娛圈文化生產和財務業務特殊性造成財稅監察和文化監管困難就望而卻步,使之成為監管盲區和法外之地。
此次綜合治理工作的七個方面,除了教育培訓外,其余六項任務都關系到社會主義文化法治的根本問題,體現了國家鐵腕治理決心。新發展階段,文化消費需求不斷上升,文化業態和文化消費形式日趨多樣化,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益草根化,用戶內容生產和自媒體蓬勃發展。加強行為規范,完善文化法治,大勢所趨,勢在必行。保障治理的長效,關鍵是深入準確把握文化生產規律和文娛領域經濟特點,制定完善財稅和文化監管的法律制度,強化依法監管、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執行機制,讓平臺、企業、藝人、“吃瓜群眾”都形成底線思維,自覺遵守法律。
加強輿論監督,構建良好的文化市場生態
建立良好、持久、穩固的文化娛樂領域輿論監督機制、加強文藝價值的社會引導,是維護良好文化生態的重要舉措。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文藝批評機制。造成互聯網文娛“飯圈”亂象、影視與綜藝內容低俗化趨向的關鍵原因是主流、正確的價值引導缺位。文藝評論的立場和價值導向不但關系到社會主義文藝的性質,更從根本上關系到社會大眾審美和道德水平的提升。要堅決防范文藝批評領域的庸俗吹捧、阿諛奉承,不能用簡單的商業標準取代藝術標準,任由“資本馬甲”和“紅包”操縱評論。
其次,要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對于不良風氣、不正常現象和違法行為,主流媒體應敢于發聲、率先發聲和正確發聲。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對互聯網、文娛領域的價值引導作用,提高主流媒體的理論水平和公信力。
第三,要加強社會監督和共同治理。良好的文娛生態,需要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從監管部門來說,就是要進一步明確企業、平臺的社會責任,主動積極地承擔內容審核、規范藝人行為、引導粉絲行為的社會責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確導向,守正創新,大力弘揚和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確保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蔽幕瘖蕵肥袌鲆鋵嵣鐣б?,一方面需要通過行業監管部門的政策加以規制,這是硬約束;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認識,平衡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長期來看,不注重社會效益必然導致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輸,而建立好的社會責任執行體系不但能提升企業、平臺和管理部門的社會公信力,也能提升文化作品質量、打造文化品牌、加強用戶黏性、擴大產品銷售規模,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
加強行業自律,強化文藝工作者道德底線和使命擔當
文藝工作者首先要筑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不論是文藝批評家還是文藝創作者,都要明確行業自律和職業道德準繩。一個有職業道德的演員,必須將臺詞爛熟于心、親自體驗角色生活,不能隨心所欲地表演;評論者也一樣,要堅守文藝批評的準則,不能淪為資本的“吹鼓手”。文藝工作者固然需要養家糊口,但是文藝不能以商業標準替代文藝標準,要守住文藝的基本操守和道德底線。要建立行業自律,用“明規則”消滅“潛規則”,用“明規則”限制資本的欲望。要切實落實中宣部《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過多部門協同合作和社會多方的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地將七項要求落實到位。
其次,文藝工作者要強化時代使命和責任擔當,通過全行業的學習教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和文藝工作者的系列論述,深刻領會社會主義文藝工作的深刻內涵,明確文藝工作者要與時代同步伐,要承擔記錄新時代、書寫新時代、謳歌新時代的使命,勇于回答時代課題,從當代中國的偉大創造中發現創作的主題、捕捉創新的靈感,要深刻反映時代的歷史巨變,描繪時代的精神圖譜,為時代畫像、為時代立傳、為時代明德,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的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動力。
(作者分別為紫金文創研究院副院長、南京藝術學院文化產業學院院長;紫金文創研究院副院長、南京藝術學院文化產業學院黨總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