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作出全面部署。其中,能否在更深層次打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梗阻,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實現要素資源全域、全環節的順暢流動和高效配置,成為新時代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關鍵。
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是拓展現代化發展空間、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從宏觀層面看,推動各類要素在城鄉間合理流動和高效集聚,能有效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是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推動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同時,推動城鄉要素順暢流動、合理配置,還能更好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進而形成更大規模的發展增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城鄉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城鄉二元結構還沒有根本改變,仍存在城鄉要素流動不順暢、公共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當前,我國正處在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窗口期,加快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牢牢抓住暢通城鄉要素流動這個“牛鼻子”,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從根本上改變鄉村人才、土地、資金等要素過多流向城市的格局。
一是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在持續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上下功夫,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要素價格機制,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推動各要素領域改革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增強改革整體效能。探索建立更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讓廣大農民共享農村改革和發展成果。
二是加快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財產權益。以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為抓手,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盤活閑置土地資源,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在明晰產權主體、擴大入市范圍、完善收益分配機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繼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農民在土地城市化增值中的收益比例。
三是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序引導城市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下鄉服務。一方面,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新型城鎮化首要任務。以進城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為重點、兼顧城市間流動人口,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最關心的穩定就業、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等問題,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維護政策。重點關注城鎮化進程中的勞動力問題,健全完善與人口增長、經濟發展態勢相適應的調控政策,完善“人、地、錢”掛鉤機制,統籌推進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多管齊下、多措并舉,讓農業轉移人口愿進城、能進城,留得住、融得進。同時,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保障好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探索經驗做法,為具備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三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確保農民在城鄉之間可進可退。另一方面,加大鄉村人力資本開發力度,進一步優化鄉村人口和社會結構。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劃,引導新農人、新鄉賢、工商企業家和城市銀發人才下鄉服務,推動科技特派員、產業顧問組服務走深走實。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加入機制,適度拓寬加入途徑,賦予新成員一定的權利。
四是加大金融對農業農村的支持力度,加快構建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兼顧效率與公平,統籌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布局,加快建立工商資本聯農帶農機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健全財政金融協同支農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促進農村儲蓄更多轉化為農村投資的有效機制,提升農村數字普惠金融發展水平;加快發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進一步強化農業保險在保障糧食安全中的作用;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引導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
五是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對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賦能作用,努力彌合城鄉數字鴻溝。深入實施數字鄉村發展行動,推動數字化應用場景研發推廣,加快農業農村大數據應用,推進智慧農業發展。完善農村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城鄉信息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同步規劃建設;加快產業數字化發展,以農村電商為抓手大力發展農村數字產業;優化農村數字環境,聚焦人力資本開發、數字化應用等出臺有針對性的支持政策。
六是夯實數字信息、冷鏈物流、快遞服務“三大支撐”,加快補齊農村現代物流短板。暢通城鄉農產品物流體系,持續完善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布局一批城郊大倉基地和產地冷鏈集配中心,推動冷鏈物流服務網絡向鄉村下沉,打通工業品下鄉“最后一公里”和農產品出村進城“最先一公里”。
(作者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